门球裁判员分为国际级、国家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五个等级。 按《中国门球协会门球裁判员管理办法》,业务管理实行分级负责:
| 等级 | 业务管理单位 |
|---|---|
| 国际级、国家级 | 中国门球协会 |
| 一级 | 省级门球协会(本协会职责范围) |
| 二级、三级 | 地、市及县级门球协会 |
55 岁以下国家级裁判员实行 A、B 级制,每三年考核一次, 依据考核成绩、资历、全国比赛执裁场次及综合能力评定。
国际级、国家级裁判员须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缴纳注册费, 注册后方可参加当年度赛事的裁判工作。
无特殊情况连续 2 年未注册者,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 60 岁以上裁判员自愿注册。
裁判员参加比赛须携带等级证书、佩戴等级胸徽。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已安排的执裁工作, 须于赛前 20 天请假;否则按自动放弃论,两次放弃将停止裁判工作一年。
门球教练员分为国家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四个等级, 申报人年龄须在 65 岁以下、身体健康、视力良好。
| 等级 | 从教年限 | 理论考试 | 审批单位 |
|---|---|---|---|
| 国家级 | 8 年以上 | 90 分以上 | 中国门球协会 |
| 一级 | 6 年以上 | 85 分以上 |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门球协会(本协会职责范围) |
| 二级 | 4 年以上 | 80 分以上 | 地(市)县门球协会 |
| 三级 | 2 年以上 | 80 分以上 | 地(市)县门球协会 |
考核内容包括:理论考试、基本技术测验、临场指挥、资历审查。 各级门球协会每两年组织一次不同级别的教练员考核。 批准授予技术等级称号者,由批准机关发给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证书与胸徽。